為推進兩級機關作風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提升機關工作人員政治素質和服務水平、激發工作效能,樹立開放、服務、創新、法治的觀念,前期公交集團黨委結合實際制定并下發了《徐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兩級機關作風建設規定》,現將具體內容再次重申、強調,各單位需嚴格遵照執行。
公司紀委和經理辦公室將定期對兩級機關作風建設開展檢查和督查,對存在的作風建設松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等問題,將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基層紀檢和辦公室人員要加強本單位作風建設檢查和整改,深入排查突出問題,切實抓好整改糾正,對一些群眾職工關注的重點熱點問題加快辦理進度,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利益,及時回應職工群眾期盼和社會關切。
同時,公司黨委將定期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開展“回頭看”,與時俱進修訂完善相關制度,不斷扎緊扎牢制度籠子,全力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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